U-2 OS 人骨肉瘤細胞:來源于15歲白人女性的脛骨中等分化肉瘤,由Ponten·J和Saksela·E在1964年分離建立。U-2 OS細胞與WI-38共培養或CF檢測SV40,RSV或腺病毒時未檢測到病毒。U-2 OS細胞表達胰島素樣生長因子I、II(IGF-I、IGF-II)受體和骨肉瘤衍生生長因子(ODGF)。
Saos-2 人成骨肉瘤細胞:是J. Fogh和G.Trempe分離和鑒定的眾多人腫瘤細胞系中的一種。細胞系來自11歲白人女性的組織。該患者治療使用過 RTG, methotrexate, adriamycin, vincristine, cytoxan, and aramycin-C。該細胞在免疫抑制小鼠中不致瘤,但在半固體培養基中形成集落。
MG-63 人骨肉瘤細胞:源自14歲患有骨肉瘤的白人男性;用聚IMP-聚胞嘧啶核苷酸、Actidione和放線菌素D可以誘導MG-63細胞產生高水平的干擾素。MG-63細胞表達TGF-β受體Ⅰ和Ⅱ。
NCI-H1299 人非小細胞肺癌細胞,這株細胞來源于一個淋巴結轉移。細胞均一性的部分缺失p53蛋白,并缺少p53蛋白表達。細胞可以合成0.1 pmol/mg蛋白的NMB蛋白,而不合成促胃液釋放肽(GRP)。
T-47D 人乳腺管癌細胞:分離自一位54歲乳房侵入性導管癌的女性患者胸水。 發現分化的上皮亞株(T-47D)有細胞質連接和17β雌二醇及其他類固醇降血鈣素的受體。 細胞表達WNT7B癌基因。
SK-BR-3 人乳腺腺癌細胞:1970年G. Trempe 和 L.J. Old從一位43歲的白人女性乳腺癌患者的胸水中分離并建立了這株細胞。無病毒顆粒。超微結構特征包括微絲和橋粒,肝糖原顆粒,大溶酶體,成束的細胞質纖絲。SK-BR-3細胞株過表達HER2/c-erb-2基因產物。在裸鼠中具有致瘤性,形成低分化腺癌。